法硕考研法制史考试涵盖中国法制史和外国法制史两大块。中国法制史侧重于法律制度发展的脉络和特点,重点考查秦汉、唐宋、明清等主要朝代的法制体系、法典编纂和司法制度等。外国法制史侧重于主要国家法律思想和制度的演变,重点考查罗马法、日本明治维新时期法制、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等内容。
法制史考试的意义
法制史考试不仅考察学生的历史知识与理解能力,更重要的是培养其法治意识与大局观。
在当下法治建设的关键阶段,树立法治信仰,增强法治观念,夯实法治根基至关重要。法制史考试为考生提供了回顾法制发展历程、汲取法治智慧、坚定法治理想的契机。
中国法制史的重点考点
秦汉法制——法家思想的盛行和法律制度的奠定
商鞅变法确立法家的统治地位,颁布了严苛的法律,奠定了秦朝法制的基础。汉朝继承秦制,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制体系,颁布了《汉律》和《九章律》,对后世法制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。
唐宋法制——律令繁荣和司法制度的进步
唐代继承并发展隋朝法制,编纂了唐律,建立了完善的律令制度。宋代延续唐律,并在部分领域进行了创新,如司法制度的进步和理学的融入。
明清法制——专制主义的强化和法典编纂的集大成
明清时期,皇权专制进一步强化,法律思想向儒家独尊演变。清朝编纂了《大清律例》,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典编纂的集大成。
外国法制史的重点考点
罗马法——法制文明的起源和奠基
罗马法是西方法系的基石,其“公正、公平、正义”等原则至今仍是法治社会的圭臬。十二铜表法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法制的正式诞生。
日本明治维新时期法制——脱亚入欧的序幕和近代化的开始
日本明治维新时期,颁布了《明治宪法》,学习西方法律制度,奠定了日本近代化的基础。这场变革对我国法制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。
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——法制体系的两种模式
大陆法系以法典为核心,注重成文法的权威性。英美法系以判例为基础,实行判例法制度。两大法系各有特点,共同构成了当代法制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。